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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外民事类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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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时间:2016-03-09点击:次
《证书》公证是公证处对有关单位发给当事人的证明其具有某种身份、经历和资格的书面文件的真实性给予证明的活动。
证书的范围很广,如《技术等级证书》、《机动车驾驶证》、《专利证书》、《运动员证书》、《裁判员证书》以及获得的发明创造奖的《荣誉证书》等等。
办理《证书》公证,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:
1.本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及复印件。
2.证书原件。
3.证书复印件。
4.单位人事部门或原核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。
5.如委托他人代办,受托人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。